据柬媒消息,12月27日,副首相兼内政部长苏速卡宣布,在办案过程中,禁止执法警察拍摄、录音、录视频或传递相关行动的信息。
苏速卡指出,在办案时,相关单位应安排拍摄和记录的专业人员,负责逮捕嫌犯和办案的不能现场拍摄、录音或向不相干人员、媒体等提供任何信息。
苏速卡强调,警察办案前后要谨慎,速战速决,维护好公共安全和秩序,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,同时要对影响到警方办案的、触犯个人隐私的不相干人员或媒体采取措施。
他说,案件相关图片、视频、音频、执法相关行动信息在获得批准及必要的情况下方能对外公布,而且由被授权的发言人、局长或组长发布。
苏速卡补充,案件的受害者和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和隐私应受到保护。